2019-08-14 閱讀次數: 1246
一、招聘廣告。
公司的招聘廣告現在會呈現報刊、網站等媒體上,招賢納士往往就成為他們的顯著標題。招納人才不是招聘廣告的全部,而聰明的公司往往擁有不引火上身又充滿誘惑力的經典廣告。
以華為公司的網上某職位來說,它分為職責和要求兩個部分。職責部分沒什么技術含量,按崗位需要來寫。要求部分便是重點,熟悉行業圈子、良好溝通能力等這些軟條件是留給面試時候刷人用的,而擁有五年經驗以上、英語作為工作語言等硬性條件才是基本的檻。我建議多點硬性的檻,少些軟條件。當你招聘進來某些讓你極為頭疼的員工,卻苦無開除的理由時,你會發覺這些檻會有多重要。
誘人的往往是薪金。的確,人都是膚淺的。在看到薪金為10000-15000元/月的時候,大家的眼里都是閃亮的。而對于薪資面議的表述時,不免心生遺憾。我的建議是,量力而行,不妨給工資的下限設低一點,不然閃亮的眼睛在不久后會演變狼人的血紅。
二、體檢。
體檢沒什么好說的,每個HR都有自己的心里刻度。只要把體檢一事放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就好。總有些HR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后,入職前進行員工體檢,偏偏又不能忍受員工某些正常疾病,苦不堪言,想辭退而不得。
三、錄取通知。
專業點,錄取通知為要約,且一般是設立了員工前來報到的時限的。于是,錄取通知一般發出去后不能撤銷,臨時反悔的蠢事還是不要做的好。我一直建議要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上,既然是公司錄取員工,那么主動權應該在公司手上。
設立較為合理的報到時間,不易太長,時間長了容易發生變故,對方一旦不來報到,長時間的空置會讓公司錯失重新選擇好員工的機會。有人提到了設立違約金以約束員工的報到率,我覺得比較危險,因為錄取通知只是單方要約,在要約中設立違約金的效力很可能得不到認可。我有個無恥的建議,違約金還是要設立的,目的在于給員工一個心里預警,但你不能真的收違約金。
企業不是一個人的,領導往往“貴人多忘事”,招聘來的時候在錄取通知書中寫的崗位是運營經理,入職的時候又想讓別人去做個發小廣告的。所以,在錄取通知書最后面悄悄地寫上一句話:本通知書在雙方正式簽訂勞動合同時失效。
電話通知是個避免留下證據的、極好的、公司也樂意的通知方式,唯獨缺少了些高大上的逼格。這味藥,大公司慎用,小公司可選擇性服用。
四、入職信息登記表。
信息登記表比較重要,有以下信息需要填寫:姓名年齡籍貫等基本信息、資質審查(學歷證明、其他資質等)、勞動關系狀態審查、工作經歷審查。其中很多信息是公司錄取這名員工的重要指標,所以需要保證這些信息的真實性,那么就讓員工提供上述信息證明的復印件。入職須知一般都附在登記表后面,要格式去百度。
兩樣需要員工簽字,一入職須知,二信息證明復印件。當公司被員工以假學歷假工作經驗欺騙時,這些就是公司的武器。
不夸大,不收錢,不歧視,公司還是一步一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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