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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城鄉居民醫保本人交費調節為每人每年250元

                      2019-09-24 閱讀次數: 2114

                      2019年度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近日啟動,鄭州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繳費標準調整為每人每年250元。

                      按照規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有4類,包括普通居民(含居住證持有人)、2019年出生的新生兒、財政補助的困難人員和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其中,2019年出生,參保時不滿一周歲(含一周歲)的新生嬰兒,自出生之日起3個月內應及時辦理城鄉居民醫保參保手續。在本市就讀的大中專院校學生,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繳費。沒有辦理參保登記的,需要攜帶戶口本、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張,到所屬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

                      財政補助個人繳費人員無需單獨繳費,依據縣(區)級民政、扶貧、殘聯等部門提供的名單,由同級社保分局批量審核參保,統一征收。財政補助的困難人員具體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具有一級、二級殘疾證)、低收入家庭60歲以上的老年人、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經扶貧辦認定確實無力繳納城鄉醫療保險費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經民政部門認定確實無力繳納城鄉醫保費的困境兒童,以縣(區)級以上民政、扶貧、殘聯部門認定為準。

                      需要提醒的是,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繳納居民醫療保險費的人員,將不能正常享受2020年居民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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