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5 閱讀次數: 3647
《北京市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近日發布,2020年年底前,該市將集中力量把國有企業已退休人員移交屬地街道、鄉鎮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
實行社會化管理之后,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人事檔案由所在區的人力資源公共服務機構保管,涉及到醫保手工報銷、領取社會保險(保障)待遇資格認證、死亡之后家屬申領喪葬補助等事宜,由街道社保所負責辦理。
《實施方案》適用于在本市參加社會保險的中央、市屬、區屬國有企業及其享受本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待遇的已退休人員和今后新辦理退休手續的職工。實行社會化管理后,國有企業新辦理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與原企業分離。國有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原則上一并移交實行社會化管理。國有企業離休人員原則上保持現有管理方式不變。
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后,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至退休人員戶籍地或常住地街道,各類社會保障待遇要按時足額發放。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原享受的補充醫療保險、醫療互助幫困等相關待遇仍按原渠道解決,確保待遇水平不降低。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中黨員的組織關系轉入相應街道和社區黨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