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閱讀次數: 3649
醫保轉移需辦理手續如下:
1、在轉入地就業并參保繳費。
2、由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移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并出示原參保地開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3、對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后轉移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關系,按規定轉移基金,向轉入地社保經辦部門發送《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帳后,轉入地的社保經辦機構憑信息表接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關系及個人帳戶,并將辦結情況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至此,整個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完成。
醫保轉入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隨新就業單位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
(1)攜帶資料:參保人員或新就業地用人單位代辦人員填寫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流程: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社保轉移流程--醫保轉移需要哪些材料?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本市;有個人賬戶的,同時轉移個人賬戶余額: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信息表》及個人賬戶余額,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將轉移的個人賬戶金額計入參保人員的個人賬戶: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
2、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無接收單位的
(1)攜帶資料:原參保地經辦機構出具的《參保憑證》;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2)辦理流程:企業或個人攜帶相關資料到參保所在區(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各經辦機構業務人員審核資料是否齊全,填寫內容是否完整,資料不齊的不予受理并告知應提供的資料;資料齊全的辦理相關手續。
此外,關于社保轉移流程--醫保轉移--對符合辦理接續條件的參保人員,系統生成并打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通過信函郵寄方式發送至原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內;原參保所在地收到《聯系函》后,將參保人員的《參保憑證》和《參保人員醫療保險類型變更信息表》發回本市;各經辦機構接收原參保地經辦機構返回的憑證和《信息表》,并將信息錄入業務系統:辦理時限,15個工作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