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01 閱讀次數: 2827
近日,江西石城縣社保局根據《關于做好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工作的通知》《關于階段性減免三項社會保險費和辦理緩繳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2-4月,減半征收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2-6月,免征中小微企業(包括以單位形式參保按照企業繳費比例的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特殊類型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符合一定條件的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執行期截至2020年12月20日,期間免收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及個人業務辦理。
同時推行不見面服務和實行告知承諾制, 企業無須申請,直接通過統計、稅務等政府部門數據共享確定企業劃型和適用減免社保費政策結果;企業申請緩繳社保費無須提交證明材料,直接通過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手機APP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