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30 閱讀次數: 1265
日前,吉林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省社保局聯合印發《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進一步強化對困難群體和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措施。《通知》明確:一是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惠及所有參保失業人員。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享受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二是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三是2020年5月至12月,對2019年1月1日之后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按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四是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企業,穩崗返還標準由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提高至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