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閱讀次數: 849
近日,山東省出臺《關于推動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穩定合作機制的若干措施》,推出10條政策舉措,推進在全省范圍內建立博士后招引聯動合作機制,優化博士后聯合培養使用機制,完善博士后跟蹤服務機制,集聚各方優勢資源,破解博士后招引、留用、服務問題。
主要內容有:
提出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招收、培養博士后的“雙主體責任”,暢通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和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信息共享渠道,建立以互相推薦為主要形式的博士后引進長效合作機制。
提出博士后在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取得科研成果的知識產權分類權屬問題,明確博士后在站期間的職務成果也有署名權、分益權,更加注重促進創新成果轉化和提高經濟效益貢獻。
建立全方位的博士后支持服務體系,明確分市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創新實踐基地)全職在站博士后生活補助最低保障制度,對出站后進入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博士后,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精準務實的支持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