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0-28 閱讀次數: 873
近日,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保障工傷一至四級人員和工亡人員供養親屬基本生活,調整2020年工傷保險待遇標準。其中涉及傷殘津貼、退休工傷人員補貼及供養親屬撫恤金。
在傷殘津貼方面,2019年12月31日前享受傷殘津貼的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不包括領取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退休工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津貼:一級傷殘190元,二級傷殘180元,三級傷殘170元,四級傷殘160元。調整后傷殘津貼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一級傷殘3874元、二級傷殘3706元、三級傷殘3537元、四級傷殘3369元。由用人單位按月發放傷殘津貼的五級、六級工傷職工,其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在退休工傷人員補貼方面,2019年12月31日前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退休工傷人員(包括退職人員),根據傷殘等級每人每月分別增加補貼:一級傷殘60元,二級傷殘50元,三級傷殘40元,四級傷殘30元。調整后退休工傷人員補貼與養老金之和每月低于下列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予以補齊,具體標準:一級傷殘3874元、二級傷殘3706元、三級傷殘3537元、四級傷殘3369元。
在供養親屬撫恤金方面,2019年12月31日前領取供養親屬撫恤金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最低發放標準1631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3元,最低發放標準12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