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5 閱讀次數: 847
近日,經天津市委、市政府批準,市人社局下發專項通知,調整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等長期待遇標準,惠及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萬人。截至目前,待遇調整工作已全部落實到位。此次待遇調整,主要聚焦保公平、保生活、保同步,切實增強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的獲得感、幸福感。
一是逐級調整,托底保障。傷殘津貼按傷殘等級由低到高分別增加160至190元,調整后人均傷殘津貼達到3842元;工傷退休人員在增長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等級分別增加30至60元,調整后工傷補貼人均達到596元;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增加53元,調整后人均供養親屬撫恤金達到1618元。
在此基礎上,對在職和退休的工傷人員按照傷殘等級分別設定了待遇下限,即一級3874元、二級3706元、三級3537元、四級3369元;對供養親屬撫恤金待遇發放也設定了最低下限,即配偶1631元、其他供養親屬1222元,切實保障工傷職工及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是高效組織,穩步實施。各部門緊密配合,及時部署,通過微信公眾號宣傳解讀惠民政策,協調全市代發機構實現當月單獨發放。10月26日起,1-4級工傷職工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能夠領取到調整補發的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