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8 閱讀次數: 2801
廣州醫保交多少年可以享受退休醫保?
參保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累計繳費年限達到規定年限的人員可享受退休人員的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待遇。
按照《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穗府令123號)第十六條:
1、參保人員在2014年1月1日后首次辦理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并繳費的,以及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但未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按15年執行。
2、參保人員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廣州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且在2014年1月31日前繳費的,其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費年限仍按10年執行。
廣州醫保卡里面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在一般正常參保情況下醫保卡內的醫保個人賬戶余額是不能支取的,只能到廣州市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及醫保定點藥店進行消費使用。
存在以下四種情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后,方可支取醫保卡的醫保賬戶余額:
參保人員死亡,單位或者家屬申請核銷其個人賬戶;
退休前出境定居的參保人員支取本人個人賬戶余額;
退休前離境回國的外國人支取本人個人賬戶余額;
跨統籌地區流動就業的人員在轉移社會醫療保險關系時無法辦理個人賬戶余額轉出手續,需要支取個人賬戶余額的。
廣州醫保
廣州醫保卡中的錢可以給家人使用嗎?
可以,參保人員可使用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本人及其親屬的以下費用:
1、在廣州市繳交社會醫療保險費;
2、在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屬于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
3、在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預防接種及體檢費用;
4、在廣州市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及醫療用品的費用。參保人直系親屬使用參保人個人醫療賬戶資金支付醫療費、藥費時,應向定點醫(藥)機構出示參保人醫保憑證及親屬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以便查核。
廣州社保卡和醫保卡是一張卡嗎
社保卡和醫保卡不是一回事,二者有以下一些區別:
概念不同
①社保卡就是社會保障卡,是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規劃,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用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各項業務領域的集成電路(IC)卡。
②醫保卡是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專用卡,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碼,儲存記載著個人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以及賬戶金的撥付、消費情況等詳細資料信息。
功能不同
①社保卡不僅具有醫保卡功能,還是辦理各項社保業務的重要憑證,例如領取失業金等等。
②醫保卡僅限于醫保功能,只能用來享受醫保待遇。
發卡部門不同
①醫保卡由廣州市醫保部門負責統籌制發。
②社保卡由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面向社會發行。
安全性能不同
社保卡有較為嚴格的密鑰管理體系和審批,安全系數較高。
注意:從2012年3月1日起,所有醫療保險新參保人統一申領社會保障卡,停止發放醫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