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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的通知

                      2017-08-29 閱讀次數: 4422

                      人社部函〔2017〕1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為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促進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盡快實現就業,擬在全國組織開展“2017年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以下簡稱服務月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開展實名制精準服務,助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二、活動時間

                      201791日至930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可適時啟動本地的服務月活動。

                      三、服務對象

                      2017屆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四、活動目標

                      將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對有求職意愿的,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對有創業意愿的,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有培訓意愿的,組織參加職業培訓,提供技能鑒定服務;對有見習需求的,組織參加就業見習,幫助積累經驗、提升能力;對就業困難的,實施重點幫扶,加強就業權益保護,促進就業創業。

                      五、活動內容

                      (一)多渠道開展實名登記。各城市人社部門要主動與所在地高校對接,盡早獲取未就業畢業生信息,錄入實名信息系統。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平臺要充分利用報到登記、業務辦理、走訪摸排等渠道,把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全部納入系統。省級人社部門要協調教育部門盡快完成未就業畢業生實名信息交換工作,并匯總城市數據,先行分解下發,推進省內跨地區的信息交換。支持將外省生源高校畢業生信息跨省直接交換給生源地人社部門。要健全完善實名信息數據庫,強化數據核查,關鍵信息不完整的,要迅速反饋教育部門和高校補充完善;及時將后續跟蹤服務的進展情況更新到數據庫中,做到動態管理。要建立登記信息反饋制度,對報到接收的未就業畢業生進行實名登記后,通過適當方式向高校或教育部門反饋相關信息,做好跟蹤服務。要加強實名信息數據管理,在信息匯集、核對、上傳、分發過程中落實責任,明確工作權限,防止個人信息泄露,確保信息安全。

                      (二)扎實做好就業創業服務。各地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平臺要對實名登記未就業畢業生逐一進行聯系,開展就業需求調查,對有就業意愿的開展一次職業指導,提供一份政策清單,發放一本就業服務手冊,根據需求提供差異化、個性化就業服務。要深入企業廣泛收集就業崗位,運用“互聯網+就業服務”手段向畢業生提供招聘信息,為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搭建精準對接平臺。積極推進就業見習,確保有見習需求的未就業畢業生都能參加見習。開展高校畢業生技能就業專項活動,動員優質培訓機構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培訓項目,提升畢業生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推進實施創業引領行動,組織有創業意愿的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提供政策咨詢、開業指導、跟蹤扶持等創業服務。對暫時沒有就業意愿的畢業生,也要積極予以關注,主動了解情況,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引導。

                      (三)切實抓好重點幫扶。各地要加強對就業困難畢業生的就業援助,掌握家庭困難特別是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零就業家庭、城鄉低保家庭畢業生,以及少數民族、就業困難女大學生、殘疾畢業生的具體情況,建立專門臺賬,提供“一對一”指導。困難畢業生較為集中的地方,可組織專場招聘活動,推薦就業崗位。要特別關注長期失業高校畢業生,制定專項幫扶計劃,有條件的地方可組織專業力量為畢業生提供心理咨詢輔導和職業指導。要結合政府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開發就業崗位,更多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優先向就業困難畢業生推薦。

                      (四)落實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各地要把抓好政策落實作為服務月活動的重要內容,細化落實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和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確保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都能享受到各項就業創業扶持政策。要集中開展政策宣傳,將政策打捆打包,通過微信、手機APP等渠道向畢業生推送。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大廳、招聘活動現場設立咨詢臺,開展政策解讀,提供政策匯編,告知畢業生政策申請渠道。各地要推行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等服務,指導幫助畢業生做好材料準備和手續申報,加快審批辦理進度,及時兌現政策。

                      (五)加強就業權益保護。各地要進一步加強人力資源市場和職業培訓機構監管,依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發布虛假信息等欺詐行為,及時查處“黑中介”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職業培訓業務等各類侵害就業權益的違法行為,糾正性別、民族等各類就業歧視現象,保護畢業生就業權益。要開展一次畢業生就業權益保護專題宣傳活動,深入解讀有關法律法規,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業務、開展招聘活動時同步張貼防范求職陷阱的專門提示,整理發布典型案例和維權警示,增強畢業生的法律意識、風險防范意識和權益保護意識。

                      各地要高度重視服務月活動,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和宣傳發動,統籌協調行政處室、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信息化綜合管理機構等相關單位力量,制定實施方案,明確任務分工,強化工作督導,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服務月活動結束后,各地要認真總結活動進展情況和取得的成效,分析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書面報告,并填寫《201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情況統計表》(見附件),于109日前報我部。

                      聯系人:就業促進司  王翔

                        件:wangxiangmohrss.gov.cn 

                      附件:2017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情況統計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2017年8月16日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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