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7 閱讀次數: 922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防暑降溫費從6月起發放,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2018年起,江西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的勞動者高溫津貼標準每人每月由原來的24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室內非高溫作業的勞動者每人每月由原來的16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支付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攝氏度以上(含35攝氏度)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攝氏度以下(不含33攝氏度)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用人單位原則上按月計發勞動者高溫津貼,納入工資總額,按規定稅前扣除。
另外這些問題要牢記
高溫津貼是否可發可不發?
高溫津貼作為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并不是可發可不發的“福利”。
在發放高溫津貼的同時,用人單位還應當為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如發放綠豆湯、西瓜等防暑降溫食品或相關藥品。
降溫食品可代替高溫津貼?
一些企業存在拿西瓜、綠豆湯、藿香正氣水等實物替代高溫津貼的現象。這樣不行!
按照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溫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也不得替代高溫津貼。
坐辦公室能領高溫津貼嗎?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溫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如果你的辦公室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還是可以享受高溫津貼的。
上夜班能拿高溫津貼嗎?
外地媒體報道,一家在民營企業工作的員工因上夜班而被企業取消了其高溫津貼,理由是“夜班不屬于高溫環境。”是這樣嗎?
實際上,高溫津貼的發放不以白班或夜班為界限。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因此,如果上夜班,工作場所的溫度并沒有降到33℃以下,勞動者就應該拿到高溫津貼。
發高溫津貼后能降低工資?
最低工資標準并不包含高溫津貼,因此,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
因高溫停止作業,扣工資?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