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閱讀次數: 567
2021年上海市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參考2020年上海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按本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增加額不足22.5元的,補足到22.5元;再按本人2019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2.3%。
(二)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三)2019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9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9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54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49年出生)、75周歲(1944年出生)、80周歲(1939年出生)的,可按2018年同類人員已享受的標準(本通知實施前的標準)先進檔,再增加。
(四)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五)按本通知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