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閱讀次數: 713
2021年河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參考2020年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掛鉤調整是按照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同時,按照本人2019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0.4%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定額調整標準為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元。
適當傾斜包括四個部分:一是對高齡退休退職人員,年齡在70周歲至74周歲、75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以上的,分別增加22元、32元、42元。二是對艱苦邊遠地區退休退職人員,繼續按照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河北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四是對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負傷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增資額達不到148元的補足到1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