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8 閱讀次數: 832
2021年青海省養老金調整方案尚未公布,可參考2020年青海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第一部分: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掛鉤
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一律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在增加45元的基礎上,每超過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與本人2019年12月養老金絕對額掛鉤(含取暖補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不包括職業年金),增加0.8%。低于15元的,按15元增加。
第二部分: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一律增加69元。
第三部分:傾斜調整
(1)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屬于2、3、4、5、6類地區退休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0、15、20、25、30元。月人均增加14元。
(2)向高齡人群傾斜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已年滿70歲~74歲,75歲~79歲,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0元、40元、60元,和2019年標準相同。
(3)向企退軍轉干部傾斜
執行兜底政策。調整后企退軍轉干部,最低養老金水平不能低于本地企退人員人均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