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1 閱讀次數: 811
一、社保
社保即社會保險,是指國家為了預防和分擔年老、失業、疾病以及死亡等社會風險,實現社會安全,而強制社會多數成員參加的,具有所得重分配功能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安全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申報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按照該單位上月繳費額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確定應當繳納數額;繳費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二、辭職當月公司還會買社保嗎
1. 按照社保繳交規定,員工離職當月,原單位應當按照正常情況為其參保繳費,并自次月起暫停繳費。
2. 公司或者是企業必須當月依時間規定同職工繳交五金一險,所以就算是當你當月離開公司,公司本月是已經繳交了的。
3. 你如果還沒有找到工作,你可以私下跟原單位協商下,是否可以自次月起(含次月)當事人可以將其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繼續參保繳費,或者轉入新單位繼續參保繳費,屆時前后繳費時長、個人賬戶余額累計計算。
4. 如果已經離開了原單位,你還可以以個人名義補繳社保,可以到當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繳。如果之前沒有交過的話,那是無法往前補交的,所謂的補交,只存在于開養老賬戶后欠交的時段。另外如果是補交,滯納金是一定會有的,按同期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計算。
《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三、社保注意事項
1、單位從職工工資中直接代扣代繳的各項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個調稅等,應納入繳費基數。
2、單位以現金或銀行存款形式支付給職工個人的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午餐補貼、過節費以及支付高溫、高空、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崗位的津貼,應納入繳費基數。
3、單位通過稅后利潤提成或分紅的辦法支付給職工個人的工資,應納入繳費基數。
4、實行底薪制的職工,根據營業額或經營業績提成取得的收入,應納入繳費基數。
5、實行業務承包或費用包干,單位不再報銷差旅費用的職工,其承包收入中的60%應納入繳費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