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咨詢
18919605935
3289494560
咨詢電話
微信掃一掃
Policy advice
2021-07-28 閱讀次數: 558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蘇州:為穩定和擴大就業 蘇州減免社保費預計超180億|
佛山市關于2020年度住房公積金匯繳調整的通告|
河南汝州:“云就業”走好脫貧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