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閱讀次數: 462
一、失業金領取多少錢一個月
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如下: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4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2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95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842元發放。
二、失業金的領取期限
《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一寸證件照兩張);
(2)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三、失業金領取標準是什么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為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至90%.具體標準為:
1、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5%發放;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5%發放;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按最低工資標準的90%發放;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一律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