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30 閱讀次數: 416
6月2日,太原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太原市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范利范利介紹了太原市醫保局與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兩個惠民政策——《關于規范全市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病種及支付標準的通知》和《關于調整職工大病保險繳費和待遇標準的通知》。
范利介紹,與以往的政策相比,此次《關于規范全市城鄉居民門診慢性病病種及支付標準的通知》有四大變化:一是擴大病種保障范圍,二是精確計算待遇標準,三是建立網上申報服務,四是開通特殊人群就醫通道。
范利表示,這一新政策不僅擴大了門診慢性病的范圍,重新評估確定了每一種疾病的支付標準,優化了每一種疾病的準入標準,而且建立了一種退出機制,更重要的是,實現了一人一病的網上申報和確認路徑,把定額門診慢性病的申報和確認時間控制在20個工作日內,非定額門診慢性病的申報和確認時間在一天之內,大大縮短了申報和確認時間,確保了一名合格的門診慢性病患者在一天之內能享受到該待遇。
關于《關于調整職工大病保險繳費和待遇標準的通知》,范利表示,與原政策相比,新政策充分發揮了“保大病”的制度內涵,將城鎮職工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一次提高了20萬元,從原來的32萬元提高到52萬元。太原市參保職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市民就醫更加有保障。
據悉,這兩項醫療保障惠民政策,是太原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的具體實踐,通過調整職工大病保險繳費標準和待遇標準,將有力地推動大病保險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完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解決參保居民在醫保方面遇到的“急難愁盼”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