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6 閱讀次數: 609
近日,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關于印發〈日照市就業補助資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日財社〔2019〕26號)、《關于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申領社會保險補貼有關問題的通知》(日人社辦發〔2011〕91號),發布我市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
社會保險補貼辦理條件須滿足企業失業人員申請認定就業困難人員后,靈活就業并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費。
對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后繳納的職工社會保險費,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最低繳費標準的2/3執行。
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期限,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時的年齡為準)。
申請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或社保卡、戶口本。
申請人員須在法定勞動年齡內申請,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不在補貼范圍。
申請職工醫療保險補貼的,須與當年職工養老保險補貼同時申請,只繳納職工醫療保險的不予補貼。辦理時限為即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