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閱讀次數: 702
近日,廈門市政府印發《關于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納入省級統籌相關繳費政策的通知》(廈府規〔2021〕4號)對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關繳費政策進行調整,過渡執行福建省統一規定。其中,單位繳費費率:自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按14%執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福建省統一規定的16%執行。
繳費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各項繳費費率和繳費基數等繳費政策,均統一按福建省規定執行。
這是因為廈門市過渡執行全省統一繳費政策,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改革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是福建省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重要內容,為下一步實現全國統籌夯實基礎有利于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營造更加公平的營商環境,做到全國一盤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