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8 閱讀次數: 513
減少跑動次數。對于死亡超發的養老金,不再需要參保人家屬退回,可從參保人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費中自動抵扣;在辦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申領業務時,參保人可直接選擇清算或轉移職保繳費,不再需要通過企業辦理職保轉移手續,跑動次數從1次減少到0次。
縮短審核時限。參保登記和信息變更中不涉及姓名、身份證和銀行賬號的信息由原來的提交業務材料人工審核變為上傳電子附件,系統比對即時審核,即時生效。
拓寬選擇范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無保障人員數據庫合并統一管理,待遇發放銀行由原來的1家增加至16家,除此之外,所有業務均可全月辦理,為服務對象提供更大選擇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