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3 閱讀次數: 472
8月20日,記者從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獲悉,從即日起,全市參保的用人單位在社保系統為失業人員辦理“停保”手續時,需在社保系統中明確“停保”原因,不再單獨將解除員工勞動關系的文件告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經辦機構將依據用人單位在社保系統中辦理“停保”時填報的失業原因審核失業人員是否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以此確認發放失業保險金資格,從而直接為失業人員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
據市就業創業促進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之前,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需要用人單位將解除員工勞動關系的文件告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后,失業人員才能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失業保險金領取業務辦理。因此有不少市民詢問經辦機構是否收到了用人單位的失業人員名單,是否可以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業務,這給失業人員帶來了極大的不便。
而此次申領的變化減少了辦理流程,縮短了辦理時限,提高了辦理效率,真正方便了辦事群眾。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六個時段待遇計算
(1)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2)2年以上不滿3年為6個月;
(3)3年以上不滿5年為12個月;
(4)5年以上不滿8年為15個月;
(5)8年以上不滿10年為18個月;
(6)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樂山市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即1650×80%=1320元/月(其中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和金口河區三個深度貧困地區為1650×90%=1485元/月)。
★失業保險兩個申領流程和方式
單位在社保部門“停保”后,本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領失業保險金。
方式一:手機自主登陸微信公眾號“四川e就業”,進行實名認證綁定。待認證成功后,點擊“服務”,點擊“領補貼”,點擊“失業保險待遇申請”,進入頁面填定本人相關信息保存成功后即可等待審核,審核結果在申領頁面能查詢到。
方法二:本人攜帶社保卡、身份證原件到常住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現場申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