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1 閱讀次數: 567
深晚記者從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為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有關要求,按照廣東省統一部署,自本月起,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的,不再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待符合在廣東省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后參保地統一歸集處理。也就是說,參保人辦理退休、延(躉)繳業務時,由市人社局統一歸集參保人在廣東省的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針對近日市民關于曾在異地工作、已經臨近退休的參保人是否需要辦理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疑問,市人社局表示,參保人符合在廣東省領取基本養老待遇條件時,由省內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按規定發放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和喪葬撫恤等待遇,對于參保人在廣東省存在多個個人賬戶的情況,由最后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統一歸集,也不再辦理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