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9 閱讀次數: 399
近年來,重慶市榮昌區人社局實行“一站式”法律援助,建立多方協作聯動機制,大力推行“流動仲裁庭”辦案模式,優化調解仲裁服務,多元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實行“一站式”法援,服務高效便捷
2019年4月,榮昌區人社局與區司法局聯合設立了法律援助窗口,將地點設在人社局辦公樓一樓大廳,向勞動者提供法律援助。截至目前,法律援助窗口共接待1500余人次,服務800人次,援助案件293件。對在書寫仲裁申請書方面存在困難的群眾,工作人員引導其到法律援助窗口接受法律援助。
二、建立協作聯動機制,多元化解爭議
榮昌區人社局與法律援助站、工會、企業建立聯動機制,依法開展案前調解,會同工會、企業代表及時介入調解,充分了解案情,制定處理預案,向涉案企業宣傳勞動法律法規,增強用人單位的法律意識,力促企業與勞動者對爭議事項開展協商,達成和解。
去年,榮昌區一企業由于經營不善瀕臨倒閉,20余人集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用工企業賠償工資和經濟補償共計30萬余元。仲裁院在收到仲裁申請書后,立即約談了用工企業,通過多方協同努力,在訴前化解了雙方矛盾,平息了糾紛。
三、實行“三個優先”,暢通綠色通道
對農民工工資案件尤其是集體性勞動爭議案件,榮昌區仲裁院實行“三個優先”,即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優先處理。對符合條件、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當天立案、優先排庭、先行調解。對符合簡易處理條件的案件按簡易程序處理,實行答辯期征詢制度,經與被申請人協商同意,仲裁庭可以縮短或者取消答辯期,在其書面認可的答辯期滿后組織開庭或者立即組織開庭。2019年以來,榮昌區仲裁院共計處理了12起集體勞動爭議,其中有7件通過訴前協調處理,立案受理后調解結案4件,裁決1件,涉及職工261人,涉案金額1200多萬元。
四、推廣流動仲裁庭,提高辦案效率
榮昌區仲裁院大力推廣“流動仲裁庭”巡回辦案,對具有典型性、社會影響較大的爭議案件,通過在爭議發生地設立“流動仲裁庭”,現場辦案,調解達成一致的,當即制作仲裁調解書,縮短了辦案時間,降低了當事人的維權成本。對調解不成的案件,當即開庭審理,提高辦案效率。
“流動仲裁庭”進基層、進企業、進社區,是榮昌區人社局推進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工作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前沿的新舉措。通過“流動仲裁庭”辦案,增加仲裁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普及了勞動保障法律法規,達到了“處理一案、警示一片、和諧一方”的目的,實現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充分體現了調解仲裁工作在促進勞動關系和諧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