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1 閱讀次數: 510
記者從廣東省人社廳獲悉,廣東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近日發布通告,明確凡在廣東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時無需申辦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根據這份4月29日印發的通告,自2021年4月1日起,凡在廣東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在省內流動就業參保時無需申辦省內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取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內轉移接續手續后,相關社保業務同步優化調整。其中,參保人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直接向待遇領取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歷史信息審核和基本養老金核定發放業務。
申請辦理退回個人賬戶存儲額或在職死亡待遇業務時,在省內多地存在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向其中任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
參保人若需查詢在廣東省的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情況,可通過廣東省人社廳門戶網站、“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及省內各社保服務網點查詢和打印。在深圳的參保繳費情況可通過深圳市人社局門戶網站、“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及深圳社保服務網點查詢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