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4 閱讀次數: 486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發揮用人主體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中的積極作用,更好地為我區事業單位引才留才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近日,自治區黨委編辦、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了《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規〔2021〕7號)(以下簡稱《通知》),通過“一明確、兩優化、三規范”6個方面的新要求,對廣西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實施范圍、編制計劃審核流程、招聘方式、招聘條件設置、招聘工作時限、人員聘后管理等方面工作進行了進一步優化完善。
明確公開招聘實施范圍
為規范我區事業單位進人方式,《通知》明確我區事業單位使用機構編制部門核定的實名編制和各類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控制數(包括高校非實名人員控制數、中小學聘用教師控制數、公立醫院聘用人員控制數、后勤服務人員控制數“老人老辦法”等)新聘工作人員,一律實行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新聘未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工作人員,可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結合實際,自行組織招聘。
優化編制計劃審核流程和公開招聘考試方式
一是對自治區本級事業單位編制審核流程進行了再優化。《通知》強調對自治區本級高校、中職學校、醫院、科研院所公開招聘本科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及以上職稱工作人員的編制使用計劃由事業單位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自主決定后,報自治區黨委編辦備案即可。
二是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方式進行了再優化。為進一步落實事業單位選人用人自主權,《通知》明確事業單位可以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鼓勵事業單位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前提下,結合行業、專業及崗位特點,科學合理、靈活多樣地設置考試方式方法及內容。
規范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招聘周期時長及人員聘用后管理
一是規范招聘條件。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以崗位需求為目標的人才使用機制,《通知》要求不得將畢業院校、學習經歷、學習方式等作為限制性條件;同時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才工作會議提出的“對待急需緊缺的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的重要指示精神,強化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服務保障,可適當放寬自治區本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及其配偶的年齡條件,進一步營造引才留才的良好氛圍。
二是規范招聘工作時限。針對目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周期普遍較長的問題,《通知》明確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自發布招聘公告之日起至新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備案,原則上要在3個月內完成,以督促各單位對招聘工作做到“環環緊扣,步步緊盯”,避免因招聘周期過長導致人才流失的現象。
三是規范聘用合同管理。為維護事業單位與新聘人員雙方的合法權益,《通知》重點對招聘崗位按有關規定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強調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原則上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均不得隨意解除聘用合同。工作人員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事業單位應將其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
我區此次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的再優化舉措,是以解決問題為導向,以實現事業單位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為目標的實際行動,是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我為群眾辦實事”的具體體現。下一步,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還將堅持以問題需求為目標導向,深化我區人才人事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行更積極、更開放、更有效的人事人才政策,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為促進廣西高質量發展貢獻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