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9 閱讀次數: 366
昌吉州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對參保企業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6%以內的控制目標,30人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于參保職工總數20%的,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補貼。其中,對大型企業按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參照中小微企業皆可申領。
昌吉州社保局按照“免審即補”原則,經數據比對與審核,精心安排部署,現對2021年第一批符合發放穩崗返還補貼要求的5961家企業,已撥付895762.12元,開始發放,將黨的社保惠民政策惠及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