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2 閱讀次數: 612
《西安市住房租賃行業經營服務規范》于11月1日正式實施。
按照要求,住房租賃企業不得以隱瞞、欺騙、強迫等方式要求租客使用住房租金消費貸款;不得在租賃期限內單方面任意提高租金標準,隨意變更租金調整頻次和租金漲幅。
此外,增值服務應當實行明碼標價。收費前應當出具收費清單,列明全部服務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等內容,并由當事人簽字確認。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屆滿時,除沖抵合同約定的費用外,剩余租金、押金等應當及時退還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其他強制方式驅逐承租人,未經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進入出租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