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4 閱讀次數: 1256
廣州市南沙區政府日前發布《廣州市南沙區建筑和交通工程專業港澳人才職稱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為港澳人才打通職稱評價渠道。
管理辦法充分考慮了港澳工程專業與內地的差異,通過建立內地建筑和交通工程領域專業設置與港澳工程專業以及所屬學會的對應關系,指引港澳職稱評審申報人確定正確的專業申報方向,解決職稱申報過程中因內地職稱評價體系和港澳職業資格體系差異性所造成的難題。
其中的一大亮點是,在職稱評價中試行對執業資格的直接認可,為已具備一定執業資格的港澳人才暢通職稱評價渠道,最高可直接申報正高級職稱,無需逐級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