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07 閱讀次數: 3733
近日,吉林省發文明確,為去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據悉,此次調整將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其中,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增加39元。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1.5元,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8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和0.97%。同時,對高齡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截至去年12月31日,年滿70歲~74歲的每月增加40元,年滿75歲~79歲的每月增加50元,80歲及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