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2 閱讀次數: 767
面對國際人才市場的激烈競爭,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容錯糾錯機制,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環境,讓廣大人才工作者放下包袱,輕裝上陣,勢在必行。
一、合理“容錯”,營造敢于干事又有擔當的良好氛圍
基層人才工作者在承擔引才留才競爭壓力的同時,還要面臨大量人才經費落地兌現等可能出現的職務風險,基層人才工作者紛紛坦言“慎之又慎,但防不勝防”。必須摸清人才工作特點,立足人才工作實際,將容錯糾錯機制建在關鍵處,落在點子上,最大限度地化解人才工作風險,全力為人才工作者“兜底護航”,切實營造敢于干事又有擔當的人才工作氛圍。尊重人才工作客觀實際,明確容錯標準和適用情形,規范容錯程序,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和激勵機制,對于最終認定單位或干部符合“容錯免責”條件的,可酌情從輕或減輕處罰,尚未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特別嚴重后果及影響的,可根據整改或后期表現情況予以免責保護。
二、科學“界錯”,劃清“可容”與“不容”的明確界限
聚焦人才工作風險性,厘清“容”的界限。尤其是針對人才(項目)申報和評選、政策兌現、職稱評審等關鍵環節,嚴格按照“三個區分開來”原則,明確人才工作容錯糾錯適用情形,制定人才工作容錯糾錯負面清單,清晰劃分準予容錯糾錯和不予容錯糾錯的界限。探索“五看”精準甑別,具體為:一看“動機”,看主觀上是否出于故意,客觀上是否不可抗力,區別無心之過和明知故為;二看“政策”,看是否符合法律法規、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區別合規作為和恣意亂為;三看“程序”,看是否按程序經集體研究、民主決策、科學決策,還是利用職權暗箱操作、有意規避有關政策規定;四看“利益”,看是否為本人、他人或單位違規謀取私利,區別出于公心和以權謀私;五看“結果”,看是否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特別嚴重后果及影響。
三、認真“糾錯”,堅持“容錯”與“糾錯”的有機統一
樹牢“容錯更要糾錯”的理念,以問責倒逼和容錯鼓勵雙輪驅動,開展“措施糾錯+制度糾錯”,建強“糾”的機制。相關責任部門強化容錯糾錯主體責任,對人才工作中出現的工作偏差或失誤,要鼓勵引導“試錯”的干部積極主動承認錯誤,努力挽回損失,避免“一容了之”“重復試錯”。要實行臺賬紀實,所有問責、糾錯案例要“一案一檔”建立工作臺賬,為精準問責、精準糾錯提供借鑒參考。規范糾錯程序,一方面通過向糾錯對象發送糾錯通知書和紀檢監察建議書,通過約談提醒、誡勉督導、責令糾錯等方式,推動立行立改;另一方面完善糾錯機制,針對頻繁出現或重點領域集中出現的人才工作易錯情形建立長效機制,避免問題重復發生。
四、長效“防錯”,打造多維預防與全程監管的嚴密防線
堅持防錯在前、全程監管,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盡力做到早發現早糾正,嚴防小毛病、小偏差演變成大失誤。積極構建職能部門聯動協作的監督防范體系,通過定期對資金落實、項目審核等情況開展核查和進行分析研判,掌握工作運行狀況,及時預防偏差、錯誤的發生和將一些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強化依法依規貫徹意識,完善決策方式、規范決策程序、強化決策責任,通過公眾聽證、專家論證、風險評估等手段做到充分調查研究,保證決策科學合理。建立全程監督跟蹤機制,組織部門聯合紀委監察機關對人才(項目)申報和評選、政策兌現、職稱評審等關鍵環節,以及重大人才項目“一事一議”引進和審批審核、人才科技成果轉化定價、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經費資助等方面工作進行全過程、多維度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