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閱讀次數: 311
從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該省將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暢通失業保險待遇網上申領渠道,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按月發放不超過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失業補助金標準按照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確定。
同時,對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參照參保地城市低保標準,按月發放3個月的臨時生活補助。要求各地社保經辦機構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按時發放失業保險金,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推遲發放,全面保障下崗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甘肅省人社廳發揮失業保險穩定就業崗位和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重要作用,為助力企業應對疫情、穩定就業崗位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在加快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方面,甘肅省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利用大數據比對,全面梳理篩選符合享受政策的企業,繼續主動向符合申領條件的企業推送政策和申領信息,為企業提供“不申即享”服務,對符合條件的大型企業、中小微企業上年度實際繳納的失業保險費,分別按30%和60%的標準頂格返還,為企業雪中送炭,助力企業渡過疫情防控難關。
為更好地發揮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作用,緩解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生活的影響,確保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價上漲而降低,甘肅省人社廳提前做好基金預算安排,適時啟動失業保險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及時向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