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0 閱讀次數: 339
勞務派遣促進了勞動經濟的增長,勞務派遣的發展是為了滿足市場經濟對各種就業形式的需求。由于種種原因,許多雇主和工人無法建立勞動關系。勞務派遣可以更好地解決用人單位的實際就業需求,避免過去不規范就業引起的各種勞動爭議。
在勞務派遣中,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即雇主是派遣單位,雇員是將被派遣的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之后,派遣單位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到接受單位,勞動者在接受單位的組織管理下從事勞動。
勞務派遣的本質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離。派遣單位作為被派遣勞動者的雇主,雖然是勞動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為他并不為勞動者提供真實的工作崗位和勞動條件,也不是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勞動者實際勞動給付的對象是勞動關系當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單位。
被派遣勞動者要為派遣單位的“客戶”即接受單位工作,成為接受單位勞動組織的成員,服從接受單位的指揮命令,遵守接受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并實際給付勞動。派遣單位既然是勞動關系中的雇主,有義務向被派遣勞動者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單位作為實際得到勞動給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擔勞務派遣協議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包括為勞動者提供實現勞動給付的工作崗位和其他勞動條件,進行勞動組織和監督管理、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等,并承擔向派遣單位支付派遣費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