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7 閱讀次數: 690
為了幫助企業解決用工難題,近日,安徽省及合肥市分別下發通知,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記者從合肥市人社局了解到,合肥市2021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工作即日啟動。
據介紹,7類實施對象可申報返還,包括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
申領返還需要同時具備四個條件,分別是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繳納失業保險費;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及所在地區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且申領時非嚴重違法失信受聯合懲戒單位或屬出清處置的“僵尸企業”;2020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同期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6%),30人(含)以下的參保單位裁員率不高于20%,用人單位裁員率=2020年主動裁減職工人數/2020年累計參保職工總數;勞務派遣企業申領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需提供與實際用工單位間的資金分享協議。
按照標準,大型企業按不超過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經濟組織按不超過單位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
根據要求,穩崗返還資金主要用于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以及職工生活補助、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穩定就業崗位相關支出。用人單位應建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使用臺賬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