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閱讀次數: 671
4月6日,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出臺《人社領域全力支持抗擊新冠疫情21條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通過全力做好援企穩崗保就業、激勵關愛一線醫務工作者及相關人員、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優化人社服務等各項工作,助力抗擊新冠疫情和復工復產。
在全力援企穩崗保就業方面,《措施》提出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繼續執行1%的繳費比例,一類至八類行業用人單位工傷保險費率下調50%。同時,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2022年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其中,服務業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提高到60%以上。
圍繞防疫消殺、醫護輔助、物資配送、道路管制、卡點值守等應急管理服務,積極開發疫情防控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補充基層防疫工作力量,援助就業困難人員及因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和其他失業人員。
在全力激勵關愛抗疫一線醫務工作者及相關人員方面,《措施》明確,將實施職稱專項激勵、提高專技崗位比例、開辟事業單位招聘綠色通道、優先推薦評選人才項目和榮譽、實施工資待遇激勵等內容。
其中,接觸確診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的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可提前一年申報評審(評聘)上一級職稱,評審(評聘)過程中同等條件下予以傾斜。對直接參加本輪疫情防控一線的事業單位貢獻突出的非在編人員,可根據本單位實際用人需求,在空編空崗的前提下,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有關要求,報人社部門后直接辦理聘用手續。在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在全力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方面,《措施》提出,鼓勵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通過協商民主程序與職工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彈性、靈活的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共克時艱。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此外,按照《措施》要求,該省人社部門將充分發揮“智慧人社”“96885吉人在線”、微信小程序等平臺功能,推行人社事項“網上辦”“掌上辦”等不見面服務,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理,并指導全省技工院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