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1 閱讀次數: 761
中國組織人事報杭州訊(通訊員 浙仁軒)近日,浙江省人社廳發布《關于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技能人才評價機構管理辦法、職業技能標準開發管理辦法、技能人才評價題庫資源管理辦法、技能人才評價專家管理辦法、技能人才評價監督管理辦法5個配套管理辦法。“這次出臺‘1+5’政策,搭建好了技能人才評價工作的‘四梁八柱’,全面系統夯實浙江技能人才評價工作基礎,著力營造技能人才茁壯成長、優秀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意見》拓展職業技能等級設置,明確在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基礎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探索建立“新八級”制度。八級工,這是20世紀50年代技術工人的最高目標,代表行業頂尖技術水平。人社廳相關負責人表示,探索建立“新八級”制度,目的是要加快形成技能人才評價科學、支撐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體系,為技能人才構建更為暢通的職業發展通道,讓成長的“天花板”高一點,再高一點。
人才怎么樣,用人單位最有發言權。《意見》鼓勵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用人單位可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評價規范,結合生產經營特點,自主確定評價標準,原則上可以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進行不低于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的適當調整。鼓勵用人單位創新評價實施,把評價工作與生產經營活動結合,靈活運用理論知識考試、技能操作考核、業績評審、競賽選拔、直接認定等多種評價方式,提高評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已有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備案4384家,其中用人單位4014家,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能人才評價體系初步形成。
浙江擁有不少有能力承接國家標準制定的龍頭企業,但更多的是沒有能力開展自主評價的中小企業。為了規范企業開展自主評價,《意見》提出建立技能人才評價題庫資源管理體系。人社部門牽頭組織遴選專業能力強、開發經驗豐富的單位承擔緊缺職業、新職業題庫開發工作。鼓勵評價機構積極參與題庫資源建設工作,以評價機構自籌自建或眾籌共建、財政適當補助等形式,多渠道籌措資金,在統一職業標準、統一規范格式的基礎上,分類分步推進題庫建設。今年起,將逐步向社會公開條件成熟的職業或工種技能考核題目,引導技能人才自主培養管用、有用的技能。
針對鄉村振興、共同富裕中涌現出一批尚未列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的新型產業,《意見》提出,大力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對符合新興產業和地方特色產業發展需要,適合農村勞動力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創業需求,推動地方傳統特色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創新,具有地域特色、鄉村特色、文化特色的技能項目,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重要補充。對沒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職業,要組織開發技能評價規范,其中較為成熟的可以爭取上升為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對不適應產業發展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經報人社部同意后,組織開展標準修訂工作。
進一步加快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評價工作的互通互融。去年,上海、江蘇、浙江人社部門共同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技能人才協同評價實施方案》,謀劃三地技能人才素質共同提升。《意見》指出,要切實促進評價機構有效銜接、推進證書信息互查互認、強化技術資源共建共享,推進技能評價立足浙江融通長三角,率先落實落地互通互融。
技能評價工作質量的提升,離不開高水平的專家隊伍。《意見》指出,要建立技能人才評價專家管理體系。統籌規劃考評員、質量督導員、裁判員的培養和儲備,建立健全定期培訓、資格認定、派遣管理機制,提高考評員、質量督導員、裁判員隊伍專業化水平。加強高技能人才研修交流,建設一支專業能力強、覆蓋面廣、結構合理的標準和題庫開發專家隊伍。加快建立專家工作業績和誠信檔案數據庫,為技能人才評價、競賽技術服務、項目課題研究等提供智庫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