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30 閱讀次數: 567
近日,青海省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印發《青海省關于建立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制度的實施意見》,通過聯合各級人社部門、工會組織、企業代表組織開展勞動關系領域風險防控工作,在全省建立起勞動關系風險預警機制。
青海省勞動關系風險監測預警制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對全省涉及勞動關系群體性突發事件進行處置和指導,明確了啟動預警制度的情形、條件以及處置層級,從聯動責任、處置責任、啟動響應逐項制定針對性的具體處置措施,由風險的影響范圍、危害程度、發展態勢等情況,由低向高實行一級、二級、三級預警。采取建立勞動關系風險動態監測、定期研判、分級預警制度及風險處置機制四部分8條具體措施,加強對受國際貿易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較大的重點關注企業進行勞動關系風險常態化監測,及時研究化解勞動關系領域的突出問題和隱患,確保事態不擴大、不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