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關于2017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申報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8-04-18 閱讀次數: 2933

                      根據《杭州市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市政府令〔2018〕30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2017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申報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7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申報范圍及要求
                      (一)范圍對象
                      參加杭州市區(臨安區除外)社會保險的各類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以及以參保單位形式參加社會保險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參保單位”),2017年12月仍參保繳費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幫工。
                      (二)申報形式
                      參保單位可采用以下方式申報2017年度職工工資收入。
                      網上申報。參保單位通過數字證書登錄浙江省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或直接登陸杭州市社會保險網上辦事大廳(http://wsbs.zjhz.hrss.gov.cn)進行申報。
                      其他方式申報。尚未領取數字證書的參保單位,應采用電子文件方式申報,其中參保人員在10人以下確無條件采用電子申報的,也可采用紙質申報方式。請參保單位在2018年2月底憑單位介紹信,按社保隸屬關系,到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領取本單位電子文件申報表或打印紙質申報表。
                      余杭區一律實行網上申報。
                      (三)填報要求
                      1、職工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統計口徑填報。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應按《關于規范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杭人社發〔2016〕111號)要求申報。
                      2、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上年度職工工資收入÷本人上年度工作月數。
                      3、參保單位須對2017年12月參保繳費和12月底前辦理參保的所有在職職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進行申報。
                      4、停薪留職人員、外單位借用人員按參保單位同類人員工資水平確定;經參保單位批準的離崗退養人員按本單位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病假期間的職工和實行哺乳期的女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填報。
                      5、市、區級單位中已在省機關事業養老保險信息系統中完成繳費工資申報的人員,參保單位無需再次申報,因參保單位、參保人基本信息不一致的除外。下列機關事業單位及人員仍需向市或區社保經辦機構進行申報:
                      (1)中央屬、部屬、省屬、部隊屬機關事業單位。
                      (2)尚未參加全省統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
                      (3)機關事業單位的編制外人員。
                      6、填報時應填寫2017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其他項目請勿修改。參保職工基本信息有誤的,請按規定另行申報變更。
                      7、參保單位應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申報。
                      二、2018年繳費基數啟用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確定
                      1、2018年繳費基數啟用前,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各項社會保險應繳費額,暫按2017年12月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規定的繳費比例計算。2018年繳費基數啟用后,對預收的各項繳費額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2、2018年繳費基數啟用前,參保單位辦理在職參保人員停止繳費時,應申報2017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社保經辦機構據此對社會保險費予以結清,多退少補。
                      3、2018年繳費基數啟用前,企業新增的退休人員與在職職工一并申報2017年度職工工資收入,社會保險費統一予以結算,多退少補。
                      三、其他
                      根據《杭州市生育保險辦法》(杭政辦發〔2011〕22號)規定,參保人員生育津貼按照參保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參加杭州市生育保險的單位,2018年發生生育保險支付情況時尚未申報本單位2017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的,應當在申領生育待遇前,報送本單位2017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以確保本單位生育保險待遇申領人能及時享受相關待遇。
                         
                      杭州市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局
                       
                      2018年2月23日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mark id="hh51f"></mark></ruby>

                          <p id="hh51f"><cite id="hh51f"></cite></p>

                            <ruby id="hh51f"></ruby>
                              <del id="hh51f"></del>

                              <pre id="hh51f"></pre>

                                        <pre id="hh51f"><mark id="hh51f"><thead id="hh51f"></thead></mark></pre>

                                          婷婷综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