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02 閱讀次數: 1172
●融合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明確技工院校學歷與普通高等院校及職業院校學歷互認
●通過給予企業社保補貼、工薪補助、項目資金配套支持等方式,支持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外國專家
為貫徹《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出臺《南通市人才發展促進條例》。作為江蘇省首部人才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圍繞人才體制機制改革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突出、有的放矢,對提升地區人才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大意義。
十二五以來,該市在人才政策上進行了長期探索,出臺了一攬子文件,但缺乏一個較為全面、效力層級較高的關于人才工作的地方性法規作為統領。《條例》在法律層面對人才工作進行了規范,更好地引領各項政策,同時也提高了人才工作的執行效率。
《條例》在法律層面規定了更加開放的人才引進使用機制。鼓勵各類人才以全職、兼職、項目合作、技術咨詢等多種形式到本市創新創業。支持企業科技人才到高校兼職,暢通人才在不同體制間的流動渠道。市域外的優秀人才或者團隊被本市有關單位聘請短期從事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合作的,聘用期間可享受本市人才相關政策待遇。融合工程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職業發展通道,明確技工院校學歷與普通高等院校及職業院校學歷互認。
《條例》在人才服務上,放寬人才服務業準入限制。整合相關部門人才服務資源、簡化人才服務流程,實現人才信息互通共享。簡化境外人才辦事手續,為在本市就業的境外人才提供出入境居留以及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服務。在人才評價上,建立健全政府主導、企業自主、社會組織參與的多元化人才評價機制。鼓勵企業根據專業技術崗位管理的實際需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科學的職稱評價專業標準。對一線工作的應用型專業技術人才,可以不將論文等作為限制性條件;面向企業的職稱評審,根據工作實際,對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不作統一要求。
《條例》規定了激勵企業引才用才,發揮企業用人主導作用各項措施。通過給予企業社保補貼、工薪補助、項目資金配套支持等方式,支持鼓勵企業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外國專家。同時,通過財政資金扶持,幫助企業建立外國專家工作室、技能大師工作室等人才平臺載體。鼓勵市、縣(市、區)財政設立人才創新創業風險補償資金;鼓勵、引導企業通過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協議工資制、年薪制、企業年金和其他補充保險等措施對人才給予獎勵。
《條例》明確規定了建立人才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為人才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營造激勵人才創新創業的公平競爭環境。支持人才申請專利,明確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所得收益。同時,實現對人才的集成化服務,高層次人才憑卡可以享受政策咨詢、出入境居留、入戶、子女教育、配偶就業、醫療保健、人才安居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