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04 閱讀次數: 1870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8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為了更好的落實我們的服務,現將清明節放假及注意事項安排如下:
1、清明節假日為2018年4月5日(二月二十)-4月7日(二月廿二),共三天,4月8日(二月廿三)正式上班。
2、節假日期間,各部門負責人要安排好辦公室電話呼叫轉移業務,遇有重大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妥善處理。
3、公司全體員工于4月4日17:00點開始整理辦公區域內環境衛生,要求做到:地面整潔,桌椅整齊,物品擺放有序,各辦公室的負責人離開公司前要檢查水電有無關好,門窗有無關好。
4、節假日期間或為事故多發期,在節日期間外出的員工要注意旅途人身、錢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