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2 閱讀次數: 2380
關于依法取得行政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名單的公告
根據新修訂勞動合同法規定,從2013年7月1日起,經營勞務派遣業務的單位,應在一年內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截止2014年12月31日,經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許可勞務派遣單位741家。現對這些勞務派遣單位的情況依法予以公布。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