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29 閱讀次數: 2637
1月2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對外發布《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通知規定:
1、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2、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3、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住建部、財政部、央行三部委發文:今后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無需租金發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