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1 閱讀次數: 1229
日前, 貴州省人社廳、財政廳、 扶貧辦、 民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 圍繞決戰脫貧攻堅、 決勝同步小康做足社會保險政策功課,社會保險制度實現全部貧困人口兜底保障,為脫貧攻堅奠定扎實基礎。
根據 《實施意見》, 貴州省將為14個深度貧困縣的貧困人員每年代繳100元養老保險費, 其中省級財政負擔代繳部分的70%; 對非深度貧困縣貧困人員, 每年為其代繳50元養老保險費, 其中省級財政負擔代繳部分的60%。 適時適度逐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標準和基礎養老金標準。 加強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與農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制度的統籌銜接。
貴州省規定, 特困人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等7類城鄉困難人員參加城鎮 (鄉) 居民醫療保險, 其個人繳費部分由民政醫療救助基金給予資助; 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參保繳費確有困難的, 由縣級政府按規定給予資助, 確保城鄉困難人員應保盡保。加大大病保險向貧困人員的政策傾斜力度, 通過降低大病保險的起付線,提高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和封頂線等實施精準支付, 減輕貧困人員的醫療費用負擔。 全面實現農村貧困人口醫療保險 “一站式”即時結算。
貴州省將進一步開展建筑、鐵路、交通、水利、能源、機場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積極推動工程建設項目參保動態實名制管理,切實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農民工及時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對符合工傷保險待遇先行支付情形的貧困勞動力,工傷保險經辦機構給予先行支付。
同時, 貴州省將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申領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防止參保人員因失業轉貧。 依法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合同制工人納入生育保險, 由用人單位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預計到2020年, 貴州省將有325.95萬名貧困人口獲得社會保險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