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 閱讀次數: 1453
6月29日,北京市人社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2018年6項社會保障待遇標準集中調整方案。此次調整包括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和福利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定期待遇與企業最低工資標準。
據介紹,自2018年1月1日起,北京市繼續為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今年調整按照5%左右的增幅進行。調整后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今年該市繼續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特別是針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加大傾斜力度,使他們更多地享受社會發展成果。
2017年底前,北京市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涉及248萬人。此次調整的養老金從1月開始補發,7月15日發放到廣大企業退休人員手中。
發布會還宣布,2018年,北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610元人均提高到每人每月710元;城鄉居民老年保障福利養老金從目前的每人每月525元人均提高到625元,預計7月底發放到位。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每檔上調244元;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每月2021元,上述兩項調整自2018年9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