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05 閱讀次數: 2491
在“反內卷”的浪潮下,在各公司限制加班的條文外,我們將目光落在那些“正在加班”的年輕人身上,似乎可以看見他們的一些“身不由己”和他們對于加班這件事的一些態度與考量
近期,“B站回應員工過年加班猝死”“字節跳動確認28歲員工離世”兩個話題相繼登上微博熱搜。
“互聯網公司”“90后”“猝死”,這兩起事件共同的標簽引起了網友對“加班”這一話題的廣泛討論。一時間,關于“抵制996”“反對加班文化”的討論在網絡上再次掀起熱潮。據某招聘網站最新發布的《當代年輕職場人現狀洞察報告》顯示,如今有超過76.71%的“90后”職場人日常經常加班。
然而,就在2021年,國內多家公司相繼宣布取消“大小周”制度,呼吁告別“996”工作模式。在這樣的氛圍下,2021年被不少網友稱為“反內卷”元年。但是,“反內卷”后職場人能獲得解放嗎?公司取消加班制度后,員工真的就能不加班嗎?那些作為加班主力軍的“90后”年輕人為什么“不得不”加班?
在“反內卷”的浪潮下,在各公司限制加班的條文外,我們將目光落在那些“正在加班”的年輕人身上,似乎可以看見他們的一些“身不由己”和他們對于加班這件事的一些態度與考量。
不加班,是完不成工作的
馮君曾在位于北京的國內某知名會計師事務所實習了三個月的時間,他說:“加班對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員工來說是常態。”馮君在事務所的崗位是審計助理,主要負責回函、核對賬目、跑銀行辦理業務等事務,“就是在別人手下干一些雜活。”馮君告訴《方圓》記者,自己干的雖然是雜活,但該加的班卻是一點都沒少。
在事務所工作的日子里,馮君是沒有周末可過的,“最多就是周日下午休息一晌,其余時間都要去單位加班。”究其原因,馮君表示,在會計師事務所,大部分員工的一個主要工作就是為準備上市的公司做賬。公司的賬目往往龐大而繁雜,而這些員工通常被要求在幾個月的時間里捋清楚一家公司幾年的賬目,“這就造成了巨大的工作量。沒有人強迫你加班,但是手里的活必須得干完。”
實習的日子里,馮君一共跟了三個項目組。在前兩個項目組工作時,他通常會加班到晚上9點鐘左右,而在最后一個項目組,他每天都需要加班至凌晨一兩點。那段日子里,讓馮君覺得最解壓的一件事就是完成工作后的碎紙環節。每天凌晨,馮君會將一桶一桶的紙張倒進碎紙機,好像在宣告著一天工作的“圓滿結束”。
對于這樣高強度的工作,馮君卻表示,在會計師事務所中“這算不得什么”。馮君說:“像我一樣的普通員工最晚也就是加班到凌晨,但是有的領導會直接干通宵。”在單位,馮君能明顯地感覺到一些大不了他幾歲的“老員工”在累月的加班下氣色變得很差,“甚至于一些人忙起來是不修邊幅的”。“不過,也不是所有時間都會承擔這樣重的工作任務,比如在承接一個項目的前期會相對輕松,再比如年末時會有長假期供員工休息。”馮君如此說道。
小思目前在成都一家設計院擔任結構工程師,他在單位主要負責的工作是設計并繪制房屋建筑圖紙。“通俗來講,就是把建筑一座房子所需要的鋼筋、水泥等數量計算出來再落實到圖紙上。”小思告訴《方圓》記者,在建筑行業,加班現象也是普遍存在的。據某網站在2021年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建筑業排在加班“最狠”行業前十名。據小思介紹,通常情況下,當一個項目投標完成后,設計院需要盡快出一版設計圖紙給業主,“一般來說,我加班是為了趕制圖紙”。
2021年年底,小思連續加了一個月的班,每天的下班時間都在晚上10點之后。“我們加班的頻率不太固定。有的月份不忙就不需要加班,而忙起來就會連續性地加班,通常情況下周末不會被要求加班。”小思如此介紹道。對于那段連續加班的日子,小思表示:“因為當時我是新入職的員工,所以覺得活多一點還是挺充實的。”
劉宛是一檔戶外真人秀節目策劃團隊的成員。在團隊中,她主要負責新媒體的策劃與運營。從2021年開始,她所在的團隊開始跟隨潮流在抖音做起了直播,而這便成為劉宛加班的主要原因。通常情況下,他們每周會進行一場直播,直播的時間一般都會選擇在晚上7點到9點這個時間段,也就是大家放學、下班后的時間,之后復盤完差不多在10點左右能下班。如果播得太早,流量就不好。可見,直播的這一特性決定了劉宛必須要加班。做直播時,劉宛需要配合主播上架商品鏈接、發布商品講解信息,還要時不時地在言語上附和主播以“打造更好的直播氛圍”。“一場直播做下來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關注臺前幕后的動態,因此還是會感覺到比較累的。”劉宛如此說道。其中,讓劉宛印象最深刻的一次加班直播經歷,是2021年“雙十一”當天的直播,“那天流量不錯,峰值時達到了同時在線2000余人,大家也都播得比較興奮。”那天,劉宛和團隊的同事們一起工作到凌晨1點才“下播”。
雖然這些加班的年輕人身處不同行業、忙碌的事務各異,但在采訪過程中,他們都不約而同地向《方圓》記者表達了這樣一個觀點,那就是:“如果不加班,是根本不可能完成手里的工作的。”
“以加班為榮”的職場文化
之彭曾是國內某知名企業的人力資源管培生,前不久,他選擇辭職離開了公司。他說,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受不了公司的加班文化了。在他看來,除了因為完不成任務而加班外,還有一種加班叫作“你的領導覺得你得加班”。之彭表示,在這家公司,一些領導認為加班是團隊文化的一種體現,“帶領大家加班是在向大領導展現員工們工作的積極面貌”。
之彭清晰地記得,在他入職的第一天就加班到了晚上7點55分。對于之彭來說,那天的工作并不算忙碌,整個上午的時間都是比較輕松的。而在下班前1個小時,之彭臨時接到了部門經理布置給他的一個任務并交代他需要今天完成。了解任務后,之彭心生疑惑:“這個事看起來并不算很急,為什么一定要現在去做?”在后來的日子里,之彭發現這樣的情況依舊在發生。“有什么活,領導白天是不會給我的,總會拖到快下班了才布置下來,然后我就要加班完成。”之彭說。
連續加了兩個星期班后,之彭覺得這樣“白天不忙晚上忙”的奇葩加班模式需要有所改變,便主動去找了部門經理進行溝通。當時的他覺得,如果可以早點接到工作任務并合理利用工作時間,是不需要每天都加班加點趕工作的。然而,與經理溝通后,這樣的情況并沒有得到好轉。漸漸地,之彭明白了,除了部分臨時需要完成的工作外,很多時候,領導是在用這樣的方式來強制留他在單位加班。“如果白天都把工作給你,那你晚上做什么呢?”之彭如此說道。
對于這種加班文化的產生,之彭表示:“因為公司的大領導都在加班,如果我們普通員工不加班的話,就會被視作‘不懂事’。因此,在自上而下的壓力下,中層領導們就會帶領手下的員工一起加班,以體現各部門對工作的認真與負責。久而久之,這樣的加班文化就成了常態。”這樣“以加班為榮”的職場文化滲透到每個部門的細枝末節,也讓之彭深感厭倦,“這是一種病態的現象。”之彭對《方圓》記者說道。
在采訪中,小思表示,在他的單位里,雖然大領導并不會要求員工加班,但有的部門領導會對員工有強制性的加班規定。“比如中午我們大家都去吃午飯了,但那個部門的員工整組要留到最后吃飯。而平常工作不忙的時候,部門負責人也不允許員工準點下班,而是想要讓員工在單位多待一段時間。”小思如此描述他所觀察到的加班文化。后來,在小思單位大領導的制止下,這樣的情況得以好轉。“這樣拘泥于形式的加班文化是為了做給別人看,顯得自己很努力。然而到頭來公司和個人都無法得到什么利益,我覺得沒有什么意義。”小思如此說道。
事實上,國內加班文化最早興起于互聯網公司,人們耳熟能詳的“996”“大小周”等工作制度都是加班文化的一種體現。前不久,“騰訊一名應屆生在公司大群怒懟管理層”的新聞更是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該名應屆生在公司600人的大群中直接對公司“以加班為榮”的現象表達了不滿并提出離職。對此,很多網友紛紛稱贊其敢于反對加班文化的勇氣,也有網友表示,希望有越來越多的年輕人能夠站出來反抗不合理的加班文化。
拒絕還是接受
采訪中,來自不同行業的年輕人們均表示,自己可以接受合理的加班安排,但前提是“不能超過自己的接納程度”。而對于加班的接納程度,他們也有著一些不同的考量標準。
實習期結束后,馮君并沒有選擇繼續留在北京的會計師事務所,而是選擇去了一家國企工作。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他覺得高強度加班和薪水不成正比。但馮君表示,自己未來仍然有可能去會計師事務所工作。他說,如果能拿下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注冊會計師)證書再回到事務所工作,將會得到十分豐厚的薪資待遇,而他也愿意為了更廣闊的職業發展前景和薪酬去接受高強度加班。
小思則表示,單位目前的加班狀況他是可以接受的,而單位給他提供的薪水也讓他覺得還算滿意,“我們單位會根據項目進行分紅,也就是說干得越多,掙得也越多。所以我個人不太排斥加班這件事。”雖然對加班并不排斥,但小思依舊覺得不能因為加班而透支身體,他說:“像是連續幾天工作到凌晨的那種加班,我個人是無法接受的,因為人的身體肯定會受不了。身體健康無法保證的話,那加班、賺錢之類的事就無從談起了。”
劉宛認為,自己之所以能接受目前的加班現狀,很大的一部分原因來自她對自己所在團隊的熱愛,她一定程度上是在“為愛發電”。“我很喜歡我目前團隊的工作氛圍,跟他們在一起工作我會覺得很開心而有趣。”劉宛如此說道。同時她也表示,即使一份工作可以給予她較高的薪水和發展前景,她也并不會因此而接受高強度加班。
而對于之彭來說,雖然他能接受一些合理的加班安排,但對于加班這件事,他持有比較明顯的反對態度。他認為:“在工作崗位上,人們加班付出了超過正常強度的勞動,并達成了更高的工作成果,這就為企業節省了人力成本。本質上,這是在擠壓其他人的工作機會。”選擇辭職后,之彭并沒有急于去尋找下一份工作,但他表示,曾經的他十分在意一家企業的文化和氛圍,但在未來找工作的過程中,他會更在意企業所能提供的薪資待遇。“因為薪資屬于企業白紙黑字簽下的承諾,可能我無法決定自己是否加班,但至少我得保證自己所能得到的利益。”之彭說。
加班中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
事實上,對于目前部分勞動者面臨的類似“996”制度的高強度加班問題,我國早就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出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而近年來,關于加班中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也引起了國家有關部門的關注。2021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向社會公開發布《勞動人事爭議典型案例(第二批)》。兩部門在其中一宗典型案例中明確“996”嚴重違反法律關于延長工作時間上限的規定,相關公司規章制度應認定為無效。
在不久前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董明珠也表達了對加班相關問題的關注。她建議,對“996”工作制開展公益訴訟,檢察機關應充分發揮各項職能,最大限度地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她說:“有些崗位由于工作性質的原因適當延長工作時間,是可以理解的。但如果企業置員工的身體、心理健康于不顧,這是絕對不可行的。” 此消息一經報道,便在社交媒體上引發了網友熱議,網友們紛紛為此建議“點贊”。
在采訪中,對于加班中的勞動者權益保障問題,年輕的職場人們也表達了自己的想法與期待。馮君提出了與加班費相關的問題:“據我了解,在許多企業,加班是沒有加班費的,希望這樣的情況在未來能夠得到改善。”而劉宛說:“希望與勞動者權益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能夠越來越完善,提升我們打工人在工作中的安全感。”之彭則表示:“目前勞動者維權的時間與金錢成本比較高,許多勞動者也因此選擇忍氣吞聲。希望未來能有相關政策出臺,降低維權成本,給予勞動者更多底氣。這樣才有越來越多的勞動者能夠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文中馮君、小思、劉宛、之彭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