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31 閱讀次數: 1186
近日,青海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衛健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有關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通過下放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完善優化崗位動態管理、職稱評價改革、規范人員交流等政策,打破職稱崗位聘用“終身制”,建立“崗位能上能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職稱和崗位動態管理機制。
青海實施“三下放”深入落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自主權。一是下放公開招聘自主權。在下放公立醫院招聘自主權的基礎上,繼續下放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自主權。二是全面下放崗位管理自主權。在崗位管理中實施“四自主”,鼓勵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按照規定自主制定內部崗位設置方案、自主制定崗位聘用條件和考核辦法、自主組織實施競聘上崗和崗位考核、自主決定崗位聘任人員。三是規范有序下放職稱評審權限。根據國家和青海省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有關要求,逐步科學合理下放高級職稱評審權限。
同時,實施“三調整”分類優化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一是分類核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機構專業技術崗位較之前的標準分別提高10個百分點,高級崗位比例最高提高到40%.其他公共衛生單位較之前的標準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高級崗位比例最高提高到35%.二是對公立醫院編外聘用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崗位管理。根據對公立醫院編制內外人員待遇統籌考慮的要求,公立醫院編外聘用人員可參照本單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結構比例設置崗位,聘任后兌現工資待遇。三是建立編制內外高級專業技術崗位調劑機制。公立醫院事業編制人員和編外聘用人員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可在10%的范圍內進行調劑使用。
此外,青海實施“三創新”健全完善專技崗位結構比例動態管理機制。一是建立重點單位專技崗位結構比例浮動機制。對重點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可視情況逐步上調1~2個百分點。所增設崗位主要用于重點科室、團隊建設以及優秀青年人才培養。二是為特殊人才設置特設崗位。對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人才、批準的延退人員以及領導班子中的雙肩挑人員,所聘的高級專業技術崗位可以按特設崗位核定并單列管理。三是建立崗位動態管理考核機制。建立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崗位動態管理考核機制,對考核優秀的,其正高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各提高1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