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4 閱讀次數: 476
2022年7月至9月,青島市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10月,企業進行一次性補繳。據了解,此次緩繳約涉及中小微企業23.6萬戶、在職職工135.16萬人。
8月3日,記者從青島市醫保局獲悉,根據山東省印發的《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的通知》,青島市自2022年7月起,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政策。
執行緩繳政策的用人單位為參加青島市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含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正處于職工醫保中斷繳費狀態的中小微企業,應補齊2022年6月及以前中斷繳費后可享受緩繳政策。
緩繳政策自2022年7月起執行,緩繳期為7、8、9共三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此次階段性緩繳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青島市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符合緩繳條件的用人單位無需提出申請即可享受緩繳單位繳費政策。
2022年10月起,相關中小微企業應當一次性補繳緩繳期間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同時,應及時足額繳納10月基本醫療保險費,以確保參保職工后續醫保待遇。未按時補齊緩繳費款的企業,自10月1日起計算滯納金。
那么,緩繳期間,企業參保人員醫保待遇受影響嗎?據了解,緩繳期限內,中小微企業應當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信息,按月正常繳納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后,職工醫保待遇不受影響,參保職工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可及時報銷、應報盡報,個人賬戶正常計入。
企業未按月代扣代繳個人繳費的,應在10月一次性補繳單位繳費的同時,一次性代扣代繳個人繳費。一次性足額補繳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后,緩繳期間參保職工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的醫療費可做補報處理,個人賬戶可一次性補計。未按時補齊緩繳期間單位和個人費款的企業,緩繳期間參保職工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據了解,此次緩繳,大約涉及中小微企業23.6萬戶、在職職工135.16萬人,分別占企業繳費單位和企業繳費職工的87.7%、54.7%,預計可為企業騰出資金18.3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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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緩繳時遇到這些情況這樣做
【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范圍,但在申請緩繳時發現未被列入緩繳范圍怎么辦?】
如出現統計信息與參保單位實際劃型不符,參保單位符合中小微企業劃型范圍、但未被列入緩繳范圍的,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向當地醫保經辦機構出具制式書面承諾書(承諾書可從青島市醫保局官網下載),經審核后按規定執行緩繳政策。
【企業因辦理資質等情況需要及時繳費的,如何按月正常繳費?】
有按月正常繳費需求的企業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網站辦理繳費時,按照提示選擇“全額繳費”,進行單位+個人部分的全額繳費;或是企業通過參保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大廳窗口或對外公開電話申請取消緩繳。
【其他特殊情況】
參保人申請辦理職工醫保退休待遇、辦理關系轉移等情形的,企業應及時為其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企業出現注銷等情形的,應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用;緩繳期間,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待緩繳期結束后一并做補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