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1 閱讀次數: 416
近日,省人社廳等四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發布2022年度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等基數的通知》,明確了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22470元執行。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按照上述標準執行。
根據《通知》規定,連云港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三項社保費繳費工資基數上限調整至22470元,并從 2022 年1月1日起執行,繳費基數下限仍為4250元。根據省統一部署安排,2022年11月起,連云港市將對三項社保費繳費工資基數進行調整,并對1月至10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上限差額部分進行補收,補收費款免收滯納金。
具體調整及補收規則如下,對于單位在職人員以10月結算人員為依據,進行差額補收。其中,2022年前入職單位且參保繳費狀態為正常的人員,以單位申報的2021年年度工資收入為藍本,申報時月工資額超過21821元上限的人員重新啟用繳費基數,以22470元為繳費基數上限開展11月份月度結算,并自動進行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的繳費基數差額補收,差額補收費款計入2022年11月結算單。2022年度新參保且參保繳費狀態為正常的職工,申報時月工資額超過21821元,以申報工資為繳費基數,按照22470元為上限開展11月月度結算,并自動進行入職首月至2022年10月的繳費基數差額補收,差額補收費款計入2022年11月結算單。按21821元申報的單位在職人員,繳費基數不做調整,如需調整,單位可通過網報“繳費基數上調”模塊進行調整,至柜面辦理繳費基數差額補收方式進行補收。調整前已離職處于暫停繳費狀態的、已死亡、異地轉出人員不再調整,也不進行補收。
對于2022年1月至10月期間已辦理退休審批手續的人員,可由原單位向歸屬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補繳申請后進行差額補收,補收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底。
享受困難企業緩繳、階段性緩繳社保費的單位,11月按相關規則進行繳費工資基數調整后,緩繳期內的繳費基數補差單位部分待緩繳期滿后補收,非緩繳期內的繳費基數補差單位部分計入11月結算單。
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工資基數上限的調整,自2022年11月1日起,在原12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一個22470元的新檔,共13個檔次。參保人員可選擇自11月起進行調整,也可按照22470元補繳2022年1月至11月靈活就業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