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2 閱讀次數: 1083
8月1日,記者從沈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沈陽市剛剛出臺的社保扶貧新政,將社會保險扶貧的受益人群范圍進一步擴大。其中,貧困人員養老保險費將由政府代繳。
沈陽市人社局等四部門聯合下發了《關于切實做好社會保險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沈人社發[2017]123號),推出一系列新的社會保險扶貧措施,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大病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等方面,為困難群體織密扎牢社保“安全網”。
據介紹,社會保險扶貧的對象主要包括具有本地戶籍的未標注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困難群體。2017年底,沈陽市已將各項社會保險扶貧政策落實到位。此前沈陽市對部分特殊人群參加社會保險者就有優惠政策,新文件下發后,沈陽受益人群范圍進一步擴大。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將按照不低于最低繳費標準全額為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未標注脫貧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代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同一個自然年度內,有過貧困人員身份經歷的參保人員,均納入政府代繳養老保險費范圍。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規定對困難群體的大病保險起付線為一般居民的50%,2018年標準為9500元。提高分段支付合規醫療費用報銷比例,分段報銷比例低于70%的,均按照70%的比例進行報銷;分段報銷比例高于70%的,均按照大病保險規定比例進行報銷。
城鄉居民工傷保險:推動建立健全工傷保險工作長效機制,重點解決農民工工傷傷殘保障問題。對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參加工傷保險的,在辦理工傷保險登記、繳費、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待遇支付等方面開辟綠色通道,縮短辦理時限、簡化工作程序。
城鄉居民失業保險:將農民合同制工人納入城鎮職工管理范圍,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后,按照我市相關規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辦理失業保險。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可按照城鎮職工的保險待遇領取。